談修行—-遇見更好的自己(上)

修行不分宗教、個人或團體、時間或地點,透過修行可以達到身靜、心定、靈明三體澄淨的平衡狀態,提昇生活品質並體現生命價值,遇見更好的自己。

修行是個人在精神、道德或心靈方面的修煉和提升,促進個人的內在成長和自我完善。有宗教信仰不一定能夠稱得上言行在修行,修行也不必然需要有宗教信仰,兩者之間不是等號,可以一個人修行,也可以透過團體分享見解和互相支持一起共修。修行可以達到身靜、心定、靈明三體澄淨的平衡狀態,提昇生活品質並體現生命價值,遇見更好的自己。

但該如何修行?

雖然修行是一種個人內在修為的體現,每個人截然不同,端看個人當下心境去因應及改變,但還是可以歸納幾種進程可以依循,這裡以觀音佛祖啟示文「化生轉蓮」「九品」的境界來看,一、二、三品,屬於修身境,四、五、六品,屬於修心境,七、八、九品,屬於修界境。「身境」與「心境」人較易感受理解,「界境」屬於靈性層次,為靈性提升到靈真狀態,多數人較不易體悟,但前提你得先認同有無形元靈(吾)的存在(註:若不清楚,可先點擊進入看《我是誰?—-我不只是我》的文章)。

「一品」、修身(住身)

每個人一出生就有先天個體的差異,以及所處背景、環境上的不同。這個「我」首先要先「修身」,修肉體的住身能夠安然自在。(所謂「自在」乃指–在處自覺知。也就是說自體要能清楚感受當下狀態為何,不會因妄想而產生誤解或者逃避。並且能即時盡力此身個體「我」的這個角色該有的合宜行為,稱之。) 這種守本分的住身在情緒上是安定的,對外界環境也能夠從容應對。日常生活上,可以隨遇而安、順心隨意自己的行為,無需過度考慮他人的評價或期望,即使在逆境中也能保持心態平和,接受種種挫折、磨難與變化,不落於偏執。

「二品」、修命(生命)

當個體能達到自在狀態,就要能踏出腳步去行善積德藉以「修命」。生活中人與人接觸並與外界環境刺激互動下,時時會引發情緒反應和心境變化而不得安適。此時,更需要內在(念想的反思)與外在(與人為善的互動)雙重修煉,來提升生命品質和改變命運並實現生命體的圓滿。同時要理解因果業力,學會設身處地來同理彼此。並以正向光明的心態處世,通過推己及人、互相幫助、常行布施來共聚光能,進而改變彼此命運。

「三品」、修性(習性)

每個個體一出生都有其獨特的個性(所謂「生相無明」,就是「習性」),也因為有它的存在與作用,我們才得以修正意念與行為而更臻圓融美好。習性反映了每個人的價值觀和思維模式的不同,也常不經意地影響我們的行為和判斷,不得不謹慎面對。人在塵世中常忘了停下來省思覺察自己的內在狀態(包括情緒、慾望和思維),透過覺察這些習性根源是如何形成?(早期的經歷、家庭教育,還是特定的社會影響…),能幫助我們清晰地洞見自己的心流、意志和行為。也因此能釋放對過往的偏執,不再被自我的慾念妄想所牽引,而是以平和、理智和慈悲的心態來看待自己和周圍的一切。改變習性是個漸進的過程,需持續檢視自己的狀態,對內心情緒的起伏保持覺知–哪些需要調整?並嘗試一些方法來改進,才能有助達到內心安穩和定靜,這需要耐心和堅持。

~ 待續 ~